【环境保护日】美丽湿地我们共同保护 ——孝南区法院到朱湖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2022-06-06 16:42   区法院   杨青

2022年6月1日中国第一部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增强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近日,孝南区法院组织干警到朱湖湿地公园对群众开展以“美丽湿地我们共同保护”为主题的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孝南区法院朱湖法庭、杨店法庭、肖港法庭的负责人及法官助理和审管办干警们参与了此次活动。

“您好,《湿地保护法》于昨天正式开始施行,这是湿地保护的宣传手册,一些破坏湿地的所禁止的行为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这上面都有介绍,您可以阅读一下,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活动中呀!”

活动中,干警们向周边群众讲解了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在维护生态平衡、提升环境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并重点向群众宣讲了《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及破坏湿地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学法、守法参与到湿地保护活动中,自觉爱护湿地生物,保护湿地环境。

下一步,孝南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辖区居民湿地保护意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行动中来。孝南法院也将继续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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