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局重申“中秋”、“国庆”纪律

2016-09-05 08:28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汪兆华

近日,区食药监局利用新建立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重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在全局营造廉洁过“中秋”、“国庆”的节日氛围,抓早抓小、提前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

大家看后在点赞的同时,并纷纷留言:重温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的纪律,给我们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敲响节日警钟,下了一场及时雨。

据悉,该局纪检组还通过政务群发送“每周一语”廉政信息,重申“九严禁”、“九必须”换届纪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严格遵守“双节”纪律等相关规定的同时,严禁公权寻租、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送节礼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在节日期间局纪检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搞“内部消化”,当“好好先生”。(责任编辑:王艳)